轉自澳門基金會
8.23風災特別援助計劃一《醫療慰問金》
合資格澳門居民請於8月31日前登記,並於完成醫療程序後,於10月31日前向本會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包括:身份證明文件副本、銀行帳戶資料副本、醫院開支單據正本)
本會將透過向仁伯爵醫院、鏡湖醫院或科大醫院核對申請人在澳因風災受傷的資料,向符合因風災受傷的人士發放上限澳門幣3萬元的醫療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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