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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2019
照顧與被照顧者定義關鍵
點擊數:3 更新時間:2019-09-16

轉自澳門日報

  社工局回覆議員何潤生有關《照顧者津貼可行性研究》的書面質詢指出,目前在澳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基礎和時機尚未成熟,政府未來三年將積極創建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前提條件,照顧者的定義與被照顧者的評估是推行津貼的關鍵,當局將謹慎研究。

  當局表示,未來三年將積極創建推行照顧者津貼的前提條件,包括擬定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定義,建構對被照顧者的身心功能與照顧需要的評估標準、程序與方法,制訂對照顧者的資格條件,照顧行為及其落實執行的規範、評估與監管體系,準備推行有關津貼所需的行政安排及配套資源,以及在執行方面所需的跨部門協作機制等,並在擬定具體方案立法文件後,聽取持份者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及建議。

  當局指有關工作涉及的問題廣泛,工作複雜,特區政府將在最大的控範圍內,爭取盡早完成各項前置的準備工作。

  何潤生提出如何定義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當局表示,有關定義問題,未來將在專業顧問團隊協助下,謹慎研究並在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擬定有關定義與評估方法,提出具體方案與立法文本供社會討論。

  局方指,照顧者津貼是對家庭照顧者的直接支援措施之一,在積極創設條件實行照顧者津貼的同時,特區政府將檢討和優化為照顧者提供的各項直接服務,包括個案輔導,家長資源與護老者支援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