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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18
康復服務須滿足殘疾人所需
點擊數:5 更新時間:2018-09-27

  當局將開展殘疾人士評級和分類工作,有關的評估有助政府掌握本澳殘疾人士的數量與殘疾程度,並向有關人士發放生活津貼。評級分類最終應該是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更合適的服務,讓他們融入社會。反觀本澳現時的服務,無論社區硬件設施,以至為殘疾人士治療、學習的軟件輔助或配套,遠未能回應需要。

  去年當局宣佈將向殘疾人士發放津貼,推動了有關評級和分類工作的推行。雖然當局的殘疾人士津貼是統一金額,但評級制訂分成四級六類,得出的評級數據可以更好地反映本澳殘疾人士的情況,作為未來提供各項服務的重要資料。切實掌握情況是提供更好服務的重要手段,推動評級工作落實時,為殘障人士提供更有效的支援和服務更是社會熱切寄望的。

  本澳的殘障人士服務,長期以來由民間組織和社會機構承擔。政府撥出部分經費支援,或以¨公設民營”的方式推行,在熱心社會人士及神職人員的努力下,殘障人士的基本生活可能解決。但他們的需要,除生活所需、金錢補助外,與一般人相同,享有醫療、敎育、工作、護老等服務的權利。怎樣發揮殘障人士的能力,幫助其融入社會;及早發現殘障兒、有計劃提供特殊服務;跟進離開精神病院的殘障人士;為殘障人士提供專門的醫療服務;為殘障人士提供相應年齡段的學額等,社會人士一直關注。

  本澳康復服務起步較遲,顯然落後於社會需要。康復服務和工作雖具備法律基礎,但當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輔導技能等不同範疇的工作沒有系統培訓,不同的政府部門又分管不同的範疇,各部門各有評定準則,不利殘疾人士全面的培訓和支援。

  殘疾人士在身體或智力方面無法如常人,康復服務就要透過支援、培訓協助他們盡量適應社會。殘疾人士除了基本生活所需,更需要心理、物理治療、語言治療、技能培訓等。殘疾人士的情況又各有不同,有關的培訓與治療能否及時提供,甚至影響不同階段的學習與成長。但現時即使一般的醫療服務在本澳也見緊張,為殘疾人士提供專業治療更形空白。在敎育方面,當局有為殘疾人士提供融合及特殊敎育,但能否應有關學童情況因材施敎?外國有殘疾人士無法寫字但仍可考獲碩士,當中的敎育和社會服務配套對殘疾人士提供的大量支援可想而知。如果多年的學校生活無法讓有關學童學習應有的知識,為進入社會盡量作準備,這樣的敎育不僅不合格,更可能讓殘疾人士的發展倒退。

  康復服務必須走上系統和專業之路,才可為殘疾人士提供合適的醫療、福利分配、生活訓練、職業培訓等一系列服務安排。當局落實評估工作時,更應深入檢討本澳的康復服務,整理出未來的發展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