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智障人士家庭老化情況日益嚴重,不少家長都擔心自己離世後智障子女無人照顧及害怕他們的生活品質會下降。因此,很多家長希望能在自己離世前財產能夠有效安排好,令特殊孩子在生活上得到保障及能夠開心及有品質地生活。但是,本澳暫時仍未有相關的法例能讓家長去選擇及為自己孩子的將來做準備,很多時候仍會是徬徨無助,到底「特殊需要信託法」又能不能在澳門產生呢?有見及此,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日前於康樂綜合服務中心,特邀台灣智障者家長總會林惠芳秘書長及林宜宛資深社工督導為會員家長舉辦了信託法講座,希望能夠與本會家長、同工分享台灣多年來推動信託法的經驗,讓我們能夠對信託法有多一些了解,為日後推動本澳「特殊需要信託法」作參考及借鑒。
講座活動吸引了60多名會員家長及同工到場參加,講者主要是分享台灣信託法推行現況、真實個案分享、推行過程的困難及挑戰,深入淺出,務求讓參加者能獲得有用的資訊及了解信託法。家長們都十分留心聽講,踴躍向導師提問。他們大都關注在離世前安排好自己的財產留給智障子女,但仍會擔心他們都不懂得管理及分配自己的金錢、擔心分配給其他兄弟姐妹去協助智障子女,最終也不會用到他們身上、擔心由何人擔任管理人才能真正把遺產用到特殊子女身上。講者分享了台灣的做法,台灣的信託法有一套完善的機制,當中信託監察人能夠由機構擔任,在信託生效後,定期由機構訪視及了解受益人的生活狀況,維護其權益等,而且也可向政府申請作監護人等。更重要的是家長能提早制訂受益人的生活方案及支出範圍,不論是在住宿、醫療、日常、休閒活動方面等,這樣才可以真正地保障到他們日後的生活。
總的來說,本澳現有的信託基金,未能符合特殊人士的真實需要,所以於本澳推行「特殊需要信託法」刻不容緩。
講者與參加者合照留念
本會理事長及康樂專責為講者致送紀念品
參加者認真聽講者介紹台灣信託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