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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7
2018
無業漢姦兩智障女囚七年(澳門日報新聞)
點擊數:19 更新時間:2018-10-11

  無業男子涉專向智障女子辣手催花,過去兩年內,先後在住所附近藉詞陪同兩名智障女子買零食及耍樂,帶到大廈天台暗角將之強姦。男子昨日被初級法院裁定兩項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名成立,合併判囚七年。

  被告嚴營華,四十一歲,曾任職廚師。

  案情顯示,二○一○年三月七日下午,女事主途經沙梨頭時遇見嚴,當時其為廿六歲,嚴得知女事主為智障人士,隨即色心起趨前握手,帶女事主“遊花園”。結果女事主被誘騙到某大廈天台,嚴即露淫相將其強姦。女事主慘遭蹂躪,回家後將事情告知母親,由社工協助報警求助。

去年十一月五日下午六時,另一當時為廿九歲的女事主在沙梨頭某社區中心下班,嚴發覺其為智障人士便趨前攀談,藉詞“買餅買糖”,將之帶到公園大肆非禮狎弄,再帶至某大廈天台暗角強姦。女事主返家被家人發現神色有異,報警求助。司警經調查認為兩宗案件性質相似,經分析比對,最終鎖定目標,十一月十九日在嚴某位於沙梨頭住所將其拘捕。

  嚴原被控兩項強姦罪及兩項性脅迫罪,但法庭基於未能證實嚴使用暴力與被害人發生性行為,改判兩項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性脅迫罪則被上述罪名所吸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