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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018
家協促完善殘疾保障政策(澳門日報)
點擊數:2 更新時間: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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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紹霞

  【本報消息】政府近日發放有關臨時性殘疾補充津貼的訊息,對象主要為未取得社保受益人資格前,失去工作能力的先天或後天的殘疾人士,而符合申請條件之一是申請人必須已在社保供款滿三十六個月,政府公佈受惠人數約有一千三百人。這批受惠人之中估計大約只有三成為智障人士,覆蓋率不足,而大部分重度或極重度的智障人士家庭之前沒有供款,根本無法受惠,他們根本完全沒有工作能力,需要家人長期照顧,家庭負擔非常沉重,有部分家庭仍生活在維生指數之下。鑑於此,澳門弱智人士家長協進會提出建議,希望當局能考慮更完善有關方案保障殘疾人士的社保政策:

   一、由於大部分重度或極重度的智障人士家庭之前沒有供款,該政策無法受惠,政府應考量或參照長者社保供款方式讓殘疾人士可以一筆過補充供款,以便能受到措施照顧以解燃眉之急。

  二、因當局已透過殘疾評估登記系統掌握足夠資料,社會保障基金可參考申請人提供由社工局發出的殘疾評估登記證的殘疾程度評估其工作能力,或上門為因各種殘疾程度而影響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進行會診,以免增加家長在照顧上不必要壓力,簡化申請程序。

  三、臨時殘津實施時間為期一年半,實在太短,政府應把緩衝計劃期限加長,每三年檢討一次,就相關政策舉辦講解會,以便收集更多不同意見,增加透明度。

  四、政府應在現有的復康跨部門協作機制下,其中一重要的任務是強化殘疾人士社會保障相關範疇的協調和統籌工作,尤其着重加強政府不同部門間的銜接與配合,以及規劃系統性的殘疾人士社會保障。